中国第一博博主、被称为“带头大哥”的王秀杰,终于轰然倒下:日前被吉林警方刑事拘留,继而600万股票账户被冻,又因涉嫌非法敛财的金额达1300万,目前已报送检察机关批捕……“带头大哥”的倒下,除了让曾经疯狂追捧他的众股民一片哗然外,更引起了包括各荐股博客在内的网络荐股者或关闭博客、或发表声明、或撇清关系,但是随后的调查却显示,目前还有不少和他一样通过网络荐股的博客博主、QQ群主甚至代炒股者,仍然对“网络荐股”乐此不疲。
那么,在“带头大哥”倒下后,这些网络荐股者的行为是否同样已经违规、违法?带着这些问题,上海法治报记者咨询了市律协证券期货研究委员会委员、柏年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陈岱松。陈岱松认为,只要不违反网络信息传播相关法律,免费的自愿荐股服务在现有的法律下确实不存在问题,提供无偿“代炒”、“完全委托”炒股的网络荐股者也难以被认定违规、违法。“但是,陈岱松指出,一旦网络荐股或者从事“代炒”、“完全委托”的网民开始收费,则属于从事证券业务,必须受到《证券法》的约束,“没有从业资格的人,就是违规经营;有从业资格的人,则涉嫌违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