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来股市频频创出天量,股民人数和交易量也急剧增加;而就在这样的投资热情下,很多股民却频繁遇到了因证券公司系统繁忙、瘫痪,造成“堵单”而委托不成,延误交易时机。不少股民认为,收了佣金却不能保证交易正常进行的券商难辞其咎,并且理应赔偿股民因交易不成导致的损失。
上海法治报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律协证券期货委员会委员、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陈岱松律师。陈岱松律师认为,股民因为“堵单”交易未成产生的损失,法律上属于“预期损失”,由于举证困难,目前很难得到支持;但是,股民仍有理由依据与券商签订的服务合同,以“服务不到位”为由提出索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