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、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国家国资委”)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联合进行“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”课题研究事宜,达成协议。
据此,上海柏年与国家国资委共同承担“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”第十七期研究课题中的“资本市场发展与国资管理改革”一项课题研究。这必将进一步加强本所对于资本市场、证券业务的了解和研究,并有利于带动本所证券法律业务向前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