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,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,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,获法学学士学位。
曾于法院、公安局、公司、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单位实习工作。长期专注于公司证券、房地产、知识产权、税收等领域的理论研习和实务操作,先后参与了许多公司改制上市、股权并购以及股份转让的案件,在实践的基础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。
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,在华东政法大学学习期间曾多次获得市级、校级奖学金。2005年11月,《中国房地产保有税制的改革和完善》一文在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2005年年会暨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上获优秀论文三等奖;2005年10月,《经济法调整对象之通识探求及界定》一文发表于《湖南文理学院学报》2005年第5期;2005年5月,《经济法调整对象理论的再思和通识的探求》一文获华东政法学院2004年本科生学术论文竞赛二等奖。
工作语言:中文和英文。 |